京建发〔2024〕34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动通过小切口微改革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促进行业精细化管理和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升为民服务和行业管理水平,现决定进一步简化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跨省变更受聘企业审批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流程
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系统,进入人员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跨省变更受聘企业申请。系统通过与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进行数据交互验证后,页面自动展示可办理的证书信息,申请人选择证书信息提交申请,经现聘用企业确认后提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审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4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二、精简要件
(一)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原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子扫描件。
(二)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原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跨省变更受聘企业审批手续电子扫描件。
三、其他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公布的关于“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跨省变更受聘企业审批程序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