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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本月预将发布资质新政策,建筑业资质将迎来大变革!

来源: 时间:2023-09-04 阅读:484
据了解本月资质政策预将迎来大变革,住建部原已发布的多条资质政策通知将进行大调整,因涉及政策敏感性今天只作部分内容阐述,最终请以住建部官方通知为准,据透露《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65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93号)同时废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进行相关调整。  其中包含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事项、资质证书2023年12月13日有效期满如何处理、换证等事项、告知承诺方式改革的许可事项、资质审批等事项。 以及对动态核查、企业申报、投诉举报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部分内容如关于投诉举报、申报材料等问题向企业发函问询,被函询的企业应如实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经函询企业承认在申请资质内容不实的,按不允许可办结,其中对违法违规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不予行政处罚 同时强调要求强化四库一平台数据监管责任。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全国建筑市场平台数据监管,落实平台数据录入审核人员责任,加强对项目和人员业绩信息的核实,全国建筑市场平台项目信息数据不得擅自变更、删除、平台数据变更、删除记录永久保存,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以实地核查、遥感卫星监测等方式抽查复核项目信息,加大对虚拟信息的处理力度,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另外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智能化审批,实现审批工作全程留痕。加强对审批人员、资质审查专家的管理监督和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全力运行和制约监督机制,坚决防止发生企业资质审查违法违纪行为。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人员责令改正并依法依规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读:

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将废止,全国暂停企业重组、合并、分立业务,据透露因资质自2020-07-0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后,市场至今资质买卖盛行,所以住建部将对资质重组、分立、分立等情况进行调整,将会对资质转让企业要求净资产、技术负责人业绩、原转让企业业绩、人员等进行严格考核,以及资质接收方企业进行相应考核。如政策发布,资质重组、合并、分立将难上加难。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原发布的两个文件将被同时废止,住建部资质审批权下放的十五省市审批权将被正式收回,2020年12月17日试点省份(第一批):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海南,2021年3月15日新增省份(第二批):河北、内蒙、广西、湖北、贵州、重庆、福建、陕西、山东。

具体收回下放审批权限的资质类别

勘察资质

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分项)、岩土工程设计(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

建筑、市政、煤炭、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电力、冶金、军工、机械、商物粮、核工业、轻纺、建材、农林行业及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建筑工程事务所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核工程、海洋石油工程、输变电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监理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通信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简化的资质标准部分指标,将恢复原来正常资质标准要求,比如人员、业绩等,取消简化指标。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此次文件将会对资质有效期进行要求,比如企业资质有效期满如何换证,是简单换证?还是重新核定?令会对现有的三级资质何去何从的问题进行详细说明,2023年12月31日原有三级是否失效,请拭目以待)。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的告知承诺制:对于按照实行告知承诺方式改革的许可事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资质目录,制定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告知承诺内容、核查办法和办事指南。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经核查发现承诺不实的,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告知承诺制审批方式及新要求将迎来新变化)。

      预调整内容《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结合住建部下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等4项资质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如此文件发布,资质改革将正式落下帷幕,也标志着历经三年的资质改革风声雨声正式告一段落,随着此次文件的发布及政策调整新资质标准是否还会出台?请拭目以待,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最终政策请以住建部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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